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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着力增强国企创新力

发布日期:2020-08-07
作者:国资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形成了“1+N”政策体系。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更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三年国企改革关键阶段的路线图。这份路线图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改革目标和落脚点,凸显了国企改革的实效性要求,是我们推进改革应当思考的重心所在。这其中,“创新力”更是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要求。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学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从根本上决定着一国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地位,进而决定了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当今世界,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最终取决于科技创新。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兴起,正在深刻影响世界发展格局,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当前,围绕科技创新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我国在迅速赶超的同时,也面临巨大压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来,重引进、轻消化的问题还大量存在,形成了‘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当今世界科学进步日新月异,技术更替周期越来越短。今天是先进技术,不久就可能不先进了。如果自主创新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难以摆脱跟在别人后面跑、受制于人的局面。而且,关键技术是买不来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坚定走自主创新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我国很多重大科技成果都是依靠这个法宝搞出来的,千万不能丢了。”其中,国有企业正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重要载体。当前,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努力增强创新力,让创新成为驱动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国企成为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法宝利器。

       第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始终是中坚力量。一方面,国有企业相对资本雄厚、资金充足、人才储备较多,并且掌握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在全球化背景下参与国际竞争时,国有大型企业有能力、有实力展开自主创新,做到与发达国家大型企业相比不落下风。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通过国有企业的形式,利用政府集中资源,实施鼓励支持创新的产业政策,与间接地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指导或引导私人部门相比,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交易费用,具有较高的效率。在技术引进过程中,国有企业能够更为集中地使用资源,遵循国家整体技术规划;在技术研发中,国有企业能够承担更大的技术研发风险,增大技术研发投入,从而更好地实现技术外溢效应,推动技术升级和产业进步。

       第二,通过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国企创新力。一是要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体系。面向市场,要重视研发前客户需求调研,使自身技术创新符合市场要求。同时,要加快运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科技革命成果,促进传统产业和业务转型升级。二是要着眼于重大创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提前部署、超前谋划,聚焦基础性、系统性、前沿性科技研究,力争取得突破,推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在当前条件下,还要充分利用国有企业整体性、长期性、战略性优势,通过高强度研发驱动高质量增长,努力掌握关键技术,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同时,要加大对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基础设施、材料装备、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等广义生产要素和国家战略性资产的投资,发挥国有企业投资对国民经济的引领作用,短期可以消化部分过剩产能,长期则有助于全面提高供给水平和能力,提高经济整体的全要素生产率。三是聚焦具有决定性、联动性、枢纽型的重大“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和自主创新。要充分发挥产品开发平台建设的辐射力、带动力、整合力,引导各类企业参与平台创新,打造涵盖基础科技、技术、工程、产业、市场、管理全链条的创新集群。在具有显著优势的行业领域,国有企业应主动承担和组织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大研发任务,加强技术攻关与集成、装备研制及大规模应用,不断增强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有力支撑国家战略实施。

       第三,深化改革,构建有利于国有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当前,国有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从客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创新的市场化程度不够,经济效益导向不强,技术创新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创新氛围不强等。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一是要通过国资管理体制创新推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建立激励相容的体制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可以激发企业内部创新活力,推进企业组织扁平化、网络化、柔性化,加快建设开放拓展、分布汇聚、协同共享的平台型、网络型新型国有企业。应允许和鼓励企业自行决定创新战略、行业战略,灵活调整企业主业投资和管理政策。建立企业创新试错机制,探索容纳创新失败的创新评估和创新管理制度。二是要打造全球化、开放式创新平台。应充分发挥国有、私营两种企业的优势,建立联合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创新周期,完善创新者利润分享制度,大力探索创新者持股制度;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与领先的科研院所形成科技创新联盟,实现优势互补;丰富创新的方式方法,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开放创新、并购创新,更加重视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进“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创新。三是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创新的薪酬分配机制、创新人才持股的有效激励机制、创新失败的容错机制,激发创新人才和全体员工创新积极性。同时,应加快吸引和集聚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人才,尤其是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技术领军人才。将创新精神作为市场化选聘和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考核内容,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动力,带动企业创新发展。(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