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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董事会要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经理层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进管理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
二要突出抓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业主责发展实体经济,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巩固“压减”工作成果,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体工作,确保2022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
三要突出抓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务求改革实效。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要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要突出抓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大力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充分用好已有明确政策,并支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骨干员工跟投机制,实施更加多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
五要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资委将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更加注重基于出资关系,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分层分类,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效益,把监管重点聚焦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分类授权放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功能作用。
六要突出抓好“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科改示范行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等专项工程。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改革措施的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凡是要求面上企业做到的,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要成为样板、率先实现。
七要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权,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干,做到重点任务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要层层立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上下贯通、“一竿子扎到底”;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将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硬指标,倒排工期,动态跟踪,对明确要求今年或2021年、2022年年内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要全力攻关,确保如期完成;要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各方关切,讲好改革故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改革深入推进。
国资委副秘书长,驻委纪检监察组,各厅局、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外部董事、集团总部改革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在企业分会场参加会议。